2013-08-1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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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天津市招聘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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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下简称专门服务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本区就业,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下列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3年8月8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7:00结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综合知识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时结束。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9月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需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七、公示、备案及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和西青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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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青区委组织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