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方案

2013-09-1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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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招聘单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二)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三) 单位性质和职能: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我院是一个以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为主体的甲级设计院。自建院以来,先后完成了千余项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涉及产品有石油炼化、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医药、食品、轻工、供热、仓储、环保等行业,以及民用建筑、公用建筑等领域,有50多项成果获国家、行业和省、市级的奖励,并取得了顺酐、炭黑两项专有技术。

我院现有化工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公用工程、建筑、结构、概预算等专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00余名,其中38人具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形成了高、中、初各层次配置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在配套设施上,我们组建了千兆主干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引进和开发了工艺、管道、建筑、结构等专业软件;装备有视频会议系统。在技术质量管理上,我院建立并实施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的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三个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 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 岗位名称和职责:化工工艺、化工工程管理、工业自动化。

(二) 招聘数量:4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专业高级职称,十年以上专业设计、工程管理经验。

四、 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为: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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