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9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一队
2、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二队
3、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清除队
4、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队
5、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局汽车修理厂
(二)招聘单位地址:
1、一队: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自来水公司旁。
2、二队:天津市和平区世昌里小区内。
3、清除队:天津市和平区振河里小区内。
4、汽车队:天津市西青区潘家楼。
5、汽车修理厂:天津市和平区庆友西里小区内。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
1、一队、二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和平区区域内道路清扫保洁。
2、清除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和平区区域内公共厕所的保洁、管理。
3、汽车队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和平区区域内生活垃圾清运、转运。
4、汽车修理厂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和平区区域内道路机扫水洗、清融雪。
二、招聘岗位、职责及数量: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