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4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为更好地推动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下简称专门服务项目人员)期满后的就业安置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本区就业,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务员局组织开展面向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落实中组部、人力社保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认真执行关于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下列专门服务项目工作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
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单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要求;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从2012年7月25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查询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2年8月3日9:00至8月9日17:00结束。
区公务员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准考证下载时间:2012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7:00结束。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部分区县面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
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至11:0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 综合知识
(三)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农村基层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推荐表)、报名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可根据需要,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阶段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考察
考察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要对各方面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
(六)公示及聘用
区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前,将《天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天津市聘用人员备案名册》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监督检查
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强化保密观念,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传递、保管、回收等工作。与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不出泄密问题。加强公开招聘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人员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按照规定实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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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青区委组织部
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青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