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14-06-08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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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汽车队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及主要职能: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汽车队主要职能是负责机关车辆保障服务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名称:汽车驾驶员。

招聘岗位职责:承担车辆驾驶工作。

(二)招聘数量:2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天津市非农业户口;

4、应具备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及任职资格。

具体为:具有15年以上工作经验;10年以上驾驶经验;持有B1以上驾驶证,且无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5、年龄40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5月30日至2013年6月7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j.lss.gov.cn)公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6月8日—6月12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性别、应聘(岗位)”为文件名一并发送至邮箱:43708266@qq.com,收到简历后将给予回复。

(二)资格审查(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71号

方式:查阅应聘人员身份证件、证书原件等材料。

向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开考比例不低于1:3。

六、考试:(6月中下旬)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

(一)笔试:应聘人员持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我单位进行笔试。笔试为满分为100分,内容涉及交通法规相关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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