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天津市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将在天津市公务员考试今后的招考工作中放宽部分职位招考条件,具体招考条件将在公告和职位表中体现。考试不指定用书,备考天津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可参考最新版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
关于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有关单位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 市公务员局
2015年12月28日
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
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高度重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
近年来,一些基层机关由于地处边远、条件艰苦等原因,出现了“招人难”、“留人难”的情况,基层公务员队伍人员短缺、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对于加强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为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各部门、各区县要从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考录制度,扎实有序推进基层考录工作,切实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留人难”问题。
二、严格界定艰苦边远地区适用范围
依据我市有关区县街道乡镇地理位置、经济社会发展及交通条件、工作环境等情况,经自下而上的推荐、申报、比较,现确定“滨海新区杨家泊镇等100个乡镇街道、市地方税务局等市级垂直管理机关部分派出机构及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各基层监狱、戒毒、教育矫治所”(详见附件)为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岗位(以下简称“上述岗位”),可在公务员招考中享受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
三、科学采取优惠政策措施
(一)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上述岗位在招录公务员时,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采取下列措施降低进入门槛:
1.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
2.招考职位不限专业资格条件;
3.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
4.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
5.根据职位实际报考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6.拿出一定比例(不超过30%)的职位,面向“具有本市(区、县)户籍或在本市(区、县)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进行招录。
(二)拓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来源渠道。不断加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考政策宣传,逐步提高基层机关录用高校毕业生比例。加大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录基层公务员的力度,经过3至5年,定向考录比例一般应达到当年乡镇公务员录用计划的30%以上。加大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力度,积极开展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乡镇公务员试点工作。
(三)保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新录用公务员队伍稳定。各有关区县和单位要明确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其中新录用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非艰苦边远地区机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组织、人力社保和公务员管理部门要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坚持依法考录、坚持“凡进必考”,确保基层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
(二)加强调研。各有关区县和单位要全面了解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队伍情况,准确掌握“招人难”、“留人难”职位分布情况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招考计划。在确定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考数量和报考资格条件时,要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及时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补充人员。
(三)科学考录。要不断提高考试科学化水平,按照基层工作实际需要和基层特点,以能力测试为核心,科学设计基层公务员录用考试内容,不断提高考试测评针对性。
附件: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艰苦边远地区适用范围
附件
天津市公开招考公务员艰苦
边远地区适用范围
一、各有关区县乡镇街道
滨海新区(3个):杨家泊镇、太平镇、小王庄镇;
西青区(2个):王稳庄镇、辛口镇;
北辰区(7个):大张庄镇、双口镇、双街镇、青光镇、宜兴埠镇、小淀镇、西堤头镇
东丽区(4个):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
武清区(24个):豆张庄镇、高村镇、曹子里镇、大黄堡镇、白古屯镇、城关镇、大碱厂镇、大王古庄镇、河北屯镇、大良镇、大孟庄镇、河西务镇、泗村店镇、南蔡村镇、下伍旗镇、崔黄口镇、上马台镇、梅厂镇、王庆坨镇、石各庄镇、汊沽港镇、黄花店镇、陈咀镇、东马圈镇;
宝坻区(12个):尔王庄镇、大唐庄镇、黄庄镇、八门城镇、大白街道、牛家牌镇、大钟庄镇、新安镇、牛道口镇、王卜庄镇、新开口镇、大口屯镇;
静海区(17个):中旺镇、唐官屯镇、沿庄镇、子牙镇、王口镇、台头镇、独流镇、良王庄乡、杨成庄乡、团泊镇、陈官屯镇、大邱庄镇、蔡公庄镇、梁头镇、双塘镇、大丰堆镇、西翟庄镇;
宁河区(6个):岳龙镇、丰台镇、东棘坨镇、宁河镇、造甲城镇、潘庄镇;
蓟县(25个):下仓镇、西龙虎峪镇、桑梓镇、侯家营镇、尤古庄镇、出头岭镇、下窝头镇、五百户镇、东二营镇、下营镇、孙各庄满族乡、白涧镇、别山镇、溵溜镇、官庄镇、罗庄子镇、马伸桥镇、穿芳峪镇、礼明庄镇、邦均镇、许家台镇、东施古镇、东赵各庄镇、杨津庄镇、上仓镇
二、市级垂直管理机关有关派出机构
市地方税务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驻上述100个乡镇街道基层所、队
三、市监狱管理局、市戒毒管理局各基层监狱,戒毒、教育矫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