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方案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辅导员方案公布如下。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人事代理人员
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方案
为满足学校用工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依据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招聘人事代理人员(非事业编制)。
本次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人事关系、档案均委托市教委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为保证公开招聘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发布招聘信息、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人才市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确保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学生工作,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奉献精神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四)能熟练掌握和运用新媒体技术。
具有下列情形人员的不符合应聘要求:
1.不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条件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3.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专职辅导员岗位
岗位介绍:承担学生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岗位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医学、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等专业优先;中共党员优先;热爱学生管理工作,在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
招聘人数:4人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主页和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tjbys.com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tjyzh.cn人才师资-招聘信息专栏
(二)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须本人到学校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和个人简历电子版发至:tjyzrsc@163.com,发送邮件简历时请以附件形式发送,文件统一命名为:xx(应聘岗位)—xx(姓名)—xx(专业)—xx(学历)—xx(毕业学校),如辅导员—李梅—护理学专业—硕士—xx大学
2.报名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柳林路14号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力资源处。
3.应聘者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办法》,并接受文件的各项条款。
(三)资格审查
1.人力资源处将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者参加笔试。
2.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请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3)本人简历;
(4)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5)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等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应聘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彩色照片)一份(及电子版)。
(8)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简历投递时间:自公布信息起两周内
地点:学校主楼二楼人力资源处。
(四)考试
所有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由学校组织集中考试。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均设置及格线,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或面试低于及格线者取消继续应聘资格。
1.笔试
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试题由学校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规定汇总笔试、面试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报考岗位最后一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另外加试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递补。体检合格的作为招聘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视学校需求情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由下一人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时,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拟聘用人员进入用工部门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部门考察周期为10个工作日,考察期满由用工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人力资源处根据综合考察情况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和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和市教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各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者取消聘用资格。
待遇:比照在编同类人员。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6653,60276883
邮箱:tjyzrsc@163.com
申诉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60276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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