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招聘公告

2017-05-15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7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7:00止。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及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开展2017年度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招聘程序,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专业要求见“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招聘计划。
  (三)招聘范围
  (1)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15、2016年毕业能够经人事或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招聘信息发布及时间
  我单位于2017年5月11日,在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信息网站(www.tjws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发布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同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发布报考指南、报考流程等信息。
  2.报名方式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报考指南、热点问题等相关信息,并主动向报考单位咨询本人条件是否符合相应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17:00止。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5月15日上午9:00至5月21日下午24:00止。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单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6月6日上午9点开始自行打印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设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合成方法为:
  总成绩=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11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笔试成绩于6月19日登陆天津卫生人才网查询。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材料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4.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且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5.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6.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2017年天津市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对拟聘用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毕业生录用手续。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并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的说明
  咨询联系方式:022-58077801
  政策咨询电话:022-58077801 (工作日时间:8:30至17:00)
  联系人:张灵玲 费春妍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
  招聘考务咨询: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 022-580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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