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第四批)

2018-08-02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7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通知(第四批)已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天津市人民法院2017年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现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手续的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四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要求,经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具备录用资格的公示人员。
  二、聘用手续办理时间:
  2018年8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
  三、聘用手续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北方人力多媒体教室。
  四、入职所需材料明细:
  入职所需携带材料
1 证件类 身份证原件,黑色水笔
2 复印件类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面A4纸)四份  (签字及联系方式)
3 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四份
4 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四份
5 学历证明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各一份 (无学位者忽略学位证)
6 照片类 近期免冠两寸照片(红底或蓝底)一张
7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红底或蓝底)一张
8 保险类 1.2014年7月前有保险记录者,必须提交养老保险手册及社险缴费凭条(记录信息必须一); 
2.2014年7月及以后缴纳过保险的员工无养老保险手册,只提交社险缴费凭条(
凭条可持身份证原件在就近各区社会保险中心自助机器打印);                           
3.在本单位为首次参加工作首次参加社会保险者,无需提交材料。
9 证明类 原先有就业单位的,提供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0 就失业证 1.原先有就业单位的,提交就失业证;                                  
2.首次参加工作者,由本单位协助办理,费用36元。
11 工资卡 1.如员工持有浦发银行储蓄卡,可提供复印件作为今后工资卡使用;      
2.如员工未办理过浦发银行储蓄卡,可由本单位代办。
建议签约前员工可自行到任意浦发银行办理个人姓名储蓄卡后,签约时提供给我司复印件。
12 公积金 1.有公积金卡的,提交卡正面复印件(与身份证正面复印一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话); 
2.首次参加公积金的,公积金在本单位入职缴纳2个月后,自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联网建行网点自行办理。
13 社保卡 首次参保员工的社保卡由个人携带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服务保障中心自行办理;外省市员工需到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一号楼一楼大厅咨询,自行办理。
制卡完成后,本人携身份证原件到制卡银行柜台开通金融功能。(无需提交单位)
14 档案 本市员工需将人事档案提到我处,提档信领取另行通知。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一号楼三层C区客服办公区
档案部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三号楼一层档案室
  注:
  1、请拟聘用人员本人携带入职所需相关材料,务必准时到达现场办理聘用手续。签约时不能及时提供的材料,到时会给限定补交时间。
  2、原先有就业单位的拟聘用人员需提供离职日期在2018年8月15日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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