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电脑手机 有没有越权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下发了一份通知文件,涉及“全面清查在校师生手机、电脑、移动硬盘”等内容,引发网络热议。
不妨细看一下惹来“指责”的红头文件。在这份标题为《关于开展清理涉暴、涉恐、反动、淫秽等违禁、违法音视频工作的通知》中,第一条就指出此项清查、清理工作的范围及内容,“各单位、学院要对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进行全面清查”,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23日”。
该校工作人员证实了这则文件的真实性,但回应称文件中的内容还没有具体落实。广西教育厅向媒体表示,已关注此事,正在跟踪事件进展。
大学是教书育人的地方,清理涉暴、涉恐、反动、淫秽等违禁、违法音视频,维护校园秩序安定,营造良好氛围,的确很有必要。问题是,对于这些违法违禁音视频,究竟由谁来清理,如何来清理,还得有点法律意识,遵守法规程序,不能信马由缰,想怎么来就怎么来。
按照法律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而且,保护隐私,尊重隐私权,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我国民法、行政法、刑法均明确保护公民隐私权,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
在全体教职员工、在校学生的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中,不仅有他们的通信秘密,也有个人隐私。如果这份红头文件被执行,将涉嫌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和通信秘密。此外,教职员工和学生有通信自由。所谓通信自由,一是使用通信工具的自由,二是通信话语的自由,三是通信时间的自由。定下目标、时间、范围的清理活动,很难避免对个人生活造成干扰。
为了平衡保护公众利益与保护公民权利不受侵犯,宪法和法律中明确了检查和搜查的主体、程序、范围、对象等条件,排除了其他任何组织与个人以任何理由的介入。学校并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可以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通信秘密和通信自由。
诚然,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手机、电脑、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的确是违规违禁音视频的“重灾区”,但是如何才能有效清理,却要依法依规。另外,还要跳出手机电脑的“窠臼”,在思想教育、内网规范、日常管理、预警预防等方面“精耕细作”,如此才能真正起到治理不法音视频、净化校园文化的效果。
当然,治理不法音视频,也不是学校一家的事情。对于职能部门,需要认真抓好源头执法,加强网络等信息传播渠道监管,及时查处违法的人和事。对学校存在的不法音视频泛滥等问题,有关部门应当与高校展开联手治理,在最大限度保护教职员工、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打击违法活动。至于发红头文件清查师生电脑手机,究竟会带来什么影响,该不该执行,有关方面应当有所反思,作出更正确的选择。
欧阳晨雨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