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执法醉酒女 舆论别总被带偏
12月9日,一微博名为“微信初秋”的网友发文称,因执意查看纠纷案件监控视频,遭到深圳市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口岸派出所民警暴力执法。很快,深圳罗湖公安发布情况通报称,程某当时系醉酒状态,民警调看监控录像时因涉及他人隐私,要求其在外等候,程某不予理解,并推打民警,民警在警告无效后对其进行徒手约束,在此过程中,程某激烈反抗并踢打民警,民警在将其控制后带回派出所处理。
目前,罗湖警方已主动联系程某,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当事人对此表示理解。当事女子也发微博感谢罗湖警方的沟通和帮助,事情已经得到解决。
在这起事件中,对警方最不利的就是那段录像。录像中一名民警双膝压住一名女子的头部,女子不停惨叫。录像让人看了会忍不住生出不平之感,觉得是民警在恃强凌弱,暴力执法。但是,这么多年了,我们的网友应该也见过不少大世面了,会不会又很容易地被一个掐头去尾的录像给带偏了呢?
凡事都要看两面,听两方面的声音,才会有一个正确理性的判断,否则就很有可能被别人当枪使。事实上,仔细看这段录像就会知道,这是那名醉酒女子的朋友所录,而且只录了民警制服女子的那一部分,并没有录之前民警为什么要制服这名女子。所以,这段录像其实是单方面的指控,可信性存疑。
警方的通报中有一处信息很重要,就是那名女子当时是醉酒状态。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即使不是醉酒,只要是饮酒后,其行为的自控力就会变差,胆量也比清醒时大很多。在这种情况下,这名女子在与民警发生纠纷时,她会做出什么,我们也能猜出个大概。可在网上流传的录像却偏偏没有之前的这一段,是不是很奇怪呢?如果不是只放了这段录像,而是放了女子踢打民警的录像,人们是否也会认为女子无视警察的执法权威,暴力袭警,甚至会觉得女子该打呢?
不得不说的是,今年以来,公安部明确要求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在《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草案)中,首次将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容错机制写入其中。因此,现在很多民警面对暴力袭警时,也不会太客气,该出手时就会出手。也许一些人还不太习惯,认为民警就应该像受气的小媳妇,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有这种想法的人,还是早点转换思维为好。
从录像上看,民警的行为确实有些粗暴,尤其是在对方是一名女性的情况下,更显不妥。这个问题要从两方面看:首先要先为民警说句话,任何一个人,在与别人发生肢体冲突时,动作都不会温柔到哪里去。民警不是武林大侠,作为普通人,不能要求他出手优雅,点到为止。只要他的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就不必过分苛责。
其次,我们也要认识到,现在的民警都是在聚光灯下执法,其执法行为要经得起公众舆论的说三道四。罗湖公安在通报中称,民警的做法是在约束当事人。这个“约束”在公安机关的文件和法规中使用很多,但什么是“约束”,怎样的行为是合理合法的“约束”,似乎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一个民警采用了过度手段“约束”,显然也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
不管怎样,“约束”都是一种暴力行为,是暴力就会很危险,一旦出现了问题,只有合理合法的“约束”,警方才能免责,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信息时代,人人都有信息发布权,发生纠纷后,人人都希望通过发布信息来赢得舆论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警方必须依法执法,努力做到执法无瑕疵。而公众也要学习理性冷静地分析问题,不能动不动就被别人挑起情绪,万一反转了,岂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