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62名)

2019-03-23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19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民政局及低收入家庭核对中心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62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5日9:00至04月02日16:00。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04月13日至04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9年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及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派遣制工作人员,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相应单位进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招聘62名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岗位
报名
代码
性别 招录
人数
工作职责 其他条件 备注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 岗位一 1801A 20 专职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和社会
组织党务工作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在河东区各街道党工委及其所辖楼宇、
商圈市场、律师事务所、互联网企业、
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等“两新”组织
所在的行业党委及相关部门工作
1801B 20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岗位二 1802 不限 5 民政相关工作 在河东区民政局工作
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岗位三 1803 不限 2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社会救助
等相关工作
具有初级及以上
会计职称

在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低收入家庭
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或河东区各街道办事处
(不含天铁街道)工作

岗位四 1804 不限 14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社会救助
等相关工作
在河东区民政局、
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或河东区各街道办事处
(不含天铁街道)工作
岗位五 1805 不限 1 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社会救助
等相关工作
需常住于河北省涉县河东区天铁街道 在河北省涉县
河东区天铁街道工作
  二、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天津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出生日期在2001年03月25日以前),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03月25日以后);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03月25日以前取得学历,应在学信网可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符合录用的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03月18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tj-nhr.cn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03月25日9:00至04月02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03月25日9:00至04月04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如某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报名代码的招聘计划人数。招考单位可酌情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但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满足开考比例要求。核减及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若有)。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若报名缴费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五、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细分如下:
岗位 科目一
(成绩占比)
科目二
(成绩占比)
笔试成绩满分
岗位一 职业能力测试
(50%)
党务工作基础知识
(50%)
100分
岗位二至
岗位五
职业能力测试
(50%)
综合能力测试
(50%)
100分
  以上科目均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科目一与科目二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党务工作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党务业务知识、党建工作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常用办公软件、写作能力等。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民政业务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常用办公软件、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04月13日至04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04月10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9年04月17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党务工作基础知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党务工作基础知识》或《综合能力测试》成绩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04月19日上午9:00-11:3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C区环岛。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9年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及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岗位一的考生需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6.报名岗位三的考生需提供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岗位五的考生需提供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04月22日9:00至04月24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04月25日0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2019年04月27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三)综合成绩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标准和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本环节考生应保持通讯通畅。
  七、递补规则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如须进行递补的,递补期为一年。
  八、拟招聘人员名单的确定、公布方式及办理录用手续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北方人力资源网(http://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号:bfrlzp)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与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及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工作,由相关单位统筹安排人员工作地点,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调剂
  如某岗位最终实际招录人数未能满足招聘计划的,招考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缩减招录计划人数或在本岗位内进行调剂。
  十、薪酬标准
  根据相关要求,派遣制员工月应发工资标准为3500元,享受五险一金。
  十一、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300961(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022-84252916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技术支持:022-23140080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中共天津市河东区委组织部 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
  天津市河东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2019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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