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天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领导人员公告(2名)

2020-05-10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天津市天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选聘领导人员公告(2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4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天津市天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选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天津市天开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金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代理服务、代理报验服务、装饰装修工程、实验室净化过滤服务等,现为二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连续三年评为天津市物业企业信用等级AAA级企业。公司现有员工五百余人,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基本为大专以上学历。
 
  公司2009年12月21日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12月5日通过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管项目全部实行垃圾分类存放、整理、清运;2011年12月11日通过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员工入职体检率为100%。
 
  二、选聘岗位
 
  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
 
  三、选聘办法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工作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四、岗位资格条件
 
  (一)选聘人员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
 
  4. 具有较强的理解、决策和执行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
 
  5. 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4周岁;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2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 中共党员,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7. 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二)选聘人员资格。
 
  1. 在企业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任与所应聘职位相关行业企业的中层管理正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任与所应聘职位相关行业企业的中层副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
 
  2. 在党政机关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副处级职务,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正科级职务或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
 
  3. 在事业单位任职的报名人员:应聘正职领导人员的,应应现任六级管理岗位职务,或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满3年,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已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5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应聘副职领导人员的,应现任七级管理岗位职务,或任八级管理岗位职务满2年,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已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2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以上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5月7日。
 
  (三)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 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 曾因违规、违纪、违法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岗位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实行契约化管理。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并根据目标完成情况决定薪酬水平。
 
  (二)薪酬待遇。
 
  领导人员薪酬收入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
 
  基本年薪正职领导人员为16万元,按月发放,今后随天津市国有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调整;绩效年薪和任期奖励根据企业经营业绩情况确定。副职领导人员薪酬收入为正职的0.6-0.9倍。
 
  具体薪酬待遇情况请咨询:022-84201705。
 
  六、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2020年5月14日
 
  报名咨询电话:022-84201486,022-84201497。
 
  报名邮箱:qyzpgongzuoxiaozu@163.com。
 
  需提交材料:①竞聘报告(近三年工作业绩情况、竞聘岗位工作设想等,报告内容要言简意赅,字数最多不超过2000字);②《公开选聘企业领导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③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④现任或曾任职务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电子版(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扫描件;⑤相关行业从业经历证明;⑥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结果及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将于5月19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请于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选聘岗位符合资格条件人数不足2人,将取消该岗位面试。
 
  (三)面试。
 
  (四)考察。
 
  (五)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及正式聘任。
 
  七、相关说明
 
  1.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取消应聘资格。
 
  2. 资格初步审查结果、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和邮箱地址并及时查收。
 
  3. 我们将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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