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天津市东丽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5名)

2020-12-27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天津市东丽区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5名)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00-1月9日15: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天津市东丽区关于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事业单位专业化管理水平,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资源配置,更好服务东丽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天津市区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东丽实际,拟面向全市公开选拔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采取“定向不定位”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岗位共计5个,均为事业编制副处级领导岗位(具体职位附后)。
 
  二、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除外)。
 
  (二)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天津市区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和一定的专业水平。
 
  报考人员应当担任相当正科级职务层次3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或现任副处级职务层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应当已担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截至2020年12月)。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具体报考条件详见该职位资格要求,职位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职位,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满任职试用期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和报名
 
  1、网上报名。委托第三方招聘机构,通过市、区主要媒体和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方式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00-1月9日15:00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2、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月4日9:00-1月9日16:00。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造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公开选拔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确有困难的,经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调整、取消该职位的选拔计划。未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9:00-16:00。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适时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1月14日9:00起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结合工作实际,着重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月16日(周六)上午9:00-11:30,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综合评价人员。综合评价人员与公开选拔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2021年1月22日在网上发布笔试成绩,公布综合评价有关事项。
 
  (三)资格复审和综合评价
 
  1、资格复审。对进入综合评价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报名表、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职位资格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2、综合评价。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综合评价环节;不合格的,取消综合评价资格。综合评价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复审的,视为放弃综合评价资格。因取消或放弃综合评价资格形成的空额,由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综合评价人员需提交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综合评价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教育培训和工作业绩等进行分析评价,量化计分。
 
  3、确定面试人选。2021年2月2日9:00-17:00,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综合评价成绩。笔试和综合评价按1∶1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四)面试
 
  1、打印面试准考证。2021年2月4日上午9:00起,进入面试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准考证。
 
  2、面试内容及形式。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一步测评报考人员在领导能力和胜任特征等方面与拟选拔职位的匹配程度。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1年2月6日(周六),面试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综合评价、面试3∶3∶4的比例合成,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于2021年2月8日-10日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五)体检
 
  体检人选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为1∶1。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所在医院结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出具体检报告及结论,体检合格者列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额,由在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民主推荐及组织考察
 
  2021年2月下旬,根据《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到进入下一环节人选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推荐,其中现任副处级领导干部的到所在单位征求进一步使用意见。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结合选拔任用条件和职位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方面主要表现,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作风建设,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同时进行“四必”核查。对在现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应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七)讨论决定与任职
 
  2021年3月,统筹考虑有关情况,确定任用岗位,并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四、其他
 
  在竞争选拔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防疫须知。
 
  政策咨询电话:84375886
 
  监督举报电话:12380-11
 
  本公告由东丽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zkgg.tjtalents.com.cn/newzx_info.jsp?zxid=6592E9F15B3E8F17E5FF7A4357E4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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