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6名)

2021-03-31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6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4月14日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是文化和旅游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机关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2021年应届毕业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须为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招统分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部队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重修记录,毕业时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须与岗位要求专业相适;留学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4.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
 
  6.应聘者须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籍(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等情况)。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学籍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具体详见《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4月14日。应聘人员需将各项材料统一制成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wlbfwzxrsc@163.com)。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应聘人员姓名+报考岗位+就读院校+就读专业”。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须完整清晰、真实有效。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受理。
 
  报名材料包括:1.《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3.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扫描件(如涉及集体户口报名期间无法取得的,请提供签字说明);4.在读证明(或学生证)、成绩单、学信网学籍证明等学籍学历证明材料扫描件;5.已取得的所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留学归国人员另需提供在外留学期限的本人护照及签证、出入境信息、回国(境)行程票据等能够反映留学归国人员身份和经历等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我中心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参加考试。
 
  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5:1,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我中心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五、考试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成绩60分(含)以上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通知。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进行计算。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70分(含)以上者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某一岗位所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均未达到70分,我中心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察采取征求意见、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体检由我中心统一组织进行。
 
  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我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计划。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
 
  八、其他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凡出现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五)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及教育部认可的其它专业目录,对于境外留学专业,考生需要在报名时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我单位将根据岗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六)如在招聘过程中因疫情防控要求造成招聘时间、地点等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我中心另行通知应聘人员。
 
  联系人:阮炜龙
 
  联系电话:59882130
 
  联系邮箱:wlbfwzxrsc@163.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和旅游部机关服务中心
 
  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3/t20210324_41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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