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事业单位招聘14人公告已发布,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2月25日至3月7日通过中联部考试录用报名系统(网址:http://203.207.198.15/zlbjob/web/login.jsp)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公告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直属事业单位当代世界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主要从事国际形势、世界政党政治、国外政治制度、中国对外战略、社会主义理论、社会政治思潮、发展模式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机关服务中心承担我部内外事后勤服务工作和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行政事务性工作。拟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岗位,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
(六)身心健康;
(七)年龄要求: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含两年择业期内的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不超过24周岁(1997年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94年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6年2月1日以后出生);
招聘计划中“生源”一栏,“京内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2月25日至3月7日通过中联部考试录用报名系统(网址:http://203.207.198.15/zlbjob/web/login.jsp)注册、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填写报名信息时,请务必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我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并在我部网站发布专业考试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参加专业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在专业考试开始前我部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我部官网公布。如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变化的,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三、专业考试和面试
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考试科目及安排届时详见公告。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我部将根据综合成绩,即专业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招聘人数与体检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体检、考察不合格且递补人选符合工作要求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其最新修订标准,由我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察: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
(三)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我部网站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为期7个工作日。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含专业考试、面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请登录中联部网站,在“干部考录”页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中查询,网址为:www.idcpc.gov.cn。
(二)我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电子邮箱为:gbzl@idcpc.gov.cn。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准确,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四)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本公告由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负责解释。
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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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202/t20220224_436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