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总书记指出,要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目前,我国已建成全世界最大、覆盖全民的基本医疗保障网。但面对日益多变的形势,新冠疫情的冲击,必须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为构筑健康中国夯实基础。
坚持顶层设计、协同高效。伴随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加快发展,疾病谱变化影响更加复杂,基金运行风险不容忽视,对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政策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各方面之间、医疗保障领域和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建立基本医疗体系、基本医保制度相互适应的机制。例如2022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有效地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理举报,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保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今后各地要持续探索医疗体系改革,加快试点,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的政策保障。
坚持精细管理、优质服务。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优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健全基金监管长效体制机制。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应用创新并行,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暖心的服务。汕头市医保局推进“放管服”改革,无论是召开研讨会议研究群众办事痛点堵点还是规范管理,精简优化办事程序,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亦或是加强作风整治,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都为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米”添砖加瓦。反观部分地区医疗保障服务人员官僚主义作祟,未认真贯彻党中央政策,未履行一次性告知服务,让群众多跑腿、事难办。所以,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态度。
坚持共享共治、多方参与。《“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指出要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共同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保障的格局。强化多主体协商共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提高医疗保障治理水平。一方面,资金筹集上,要均衡个人、用人单位和政府三方筹资责任;监督管理上,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医保基金监管,提升监管的专业性、精准性、效益性;医疗服务上,要强化部门间协同,加快建立数据共享。另一方面,我国医疗保障发展仍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差距过大,要加快医疗资源下沉,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步入十四五,全国疫情形势整体趋稳但仍存反弹风险,局部疫情形势严峻,对医疗保障提出更高要求,各地要坚持顶层设计、协同高效,精细管理、优质服务,共享共治、多方参与不断优化医疗保障水平,构筑全民健康的坚实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