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9-14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7:0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备考可参考:2022年天津事业单位课程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是天津市政协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该中心根据工作需要拟补充工作人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要求,天津市政协办公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该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非全日制毕业生与全日制毕业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21日(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1年9月2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6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人员;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于2022年9月13日在天津市政协网站(http://www.tjszx.gov.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站(https://www.tjrc.com.cn)发布。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改报


  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改报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进行。


  1.报名


  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者应当确保提交的报考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


  时间为: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6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一般于提交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缴费及改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缴纳考务费并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缴费时间:2022年9月21日9:00至9月27日17:00。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2年9月29日09:00至16:00。


  对按政策享受费用减免待遇人员,凭有关材料证明可以办理减免手续,办理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地址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咨询电话同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为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两科,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的基本潜能、知识和技能等,试卷满分各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和组织笔试时间等有关事项通知在报名网站另行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规定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被取消资格或放弃等原因造成的面试名额空缺,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认为递补人选。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双面打印并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持有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一份,有关学历、学位材料应在体检工作开始前提供,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中2020、2021年毕业按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供未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和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首页复印件);


  (6)招聘岗位具体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A4纸复印按顺序装订(原件审阅后退回)。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事宜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报名网站通知要求按时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


  面试拟定于2022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以报名网站通知和面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4.成绩合成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结束七个工作日后,总成绩、体检等有关安排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愿放弃。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招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由天津市政协办公厅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根据单位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反映但暂未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有问题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根据该岗位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递补1次,当递补人员考试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聘用人员应根据聘用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五、纪律与监督


  天津市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天津市政协文史馆)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按照有关回避规定具体要求进行招考报名。出现有违反回避规定情形的,按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招聘过程中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咨询电话


  网站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22-23396513


  咨询时间:(自9月21日起)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23399930


  七、其他事项


  公开招聘各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及天津市对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将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招聘信息网站发布的消息。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办公厅


  2022年9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tjszx.gov.cn/tzgg/system/2022/09/13/03000845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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