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体育教师1名,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和优势,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和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沿海都市型现代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农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ja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和市教委网站(http://jy.tj.gov.cn/)发布,发布时间2024年2月19日。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农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硕士教师和管理岗位进人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或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岗位职责(专业范围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由用人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由学校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以辅修专业报名,应符合岗位条件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佐证材料);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及专业知识和技能;
5.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认可的高等学校毕业生;
7.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不符合岗位条件、经学校认定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联合其他市属高校共同委托第三方进行。应聘人员请按照以下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2月29日9:00
报名网址:http://hrss.tj.gov.cn/jsdw/rsksw/
报名方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左下方“社会化委托考试”栏目进行报名。
特别提示:
1.报名阶段学校不接待任何形式的来访,不接受任何人在报名系统外提交或转交的任何材料。
2.请详实填写个人简历信息,填写完成提交前请检查是否出现乱码等情况。因个人疏忽导致信息录入不全或乱码者,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3.应聘人员在报名填写简历时应体现大学或研究生阶段学生干部经历以及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或经历。简历信息不完整影响资格初审的,审核不通过。
4.应聘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请按时在报名网站进行笔试缴费并打印准考证。实际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2024年3月2日9:00-16:00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的或履行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缴费时间:2024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6:00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27日9:00起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三)考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和管理岗位。
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其中笔试和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以及岗位必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等。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科目类别为辅导员类(F类),满分100分;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4年5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及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00分制)占50%,面试成绩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育教师岗位。
体育教师岗位采用笔试、试讲和面答辩等环节的考核,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综合能力。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类别为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每门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于2024年5月10日公布,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及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方式: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提供与报考资格条件有关的材料。未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到前取得上述证书。届时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出现面试人数超过1:3的,笔试成绩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两部分。试讲采取现场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的熟练程度、体育专业技能、授课技巧、教学基本功等。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试讲和答辩的具体安排将在天津农学院公开招聘系统(http://zhaopin.tjau.edu.cn/home)发布。
试讲和答辩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答辩环节的及格线为60分,答辩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试讲成绩×50%+答辩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保留2位小数。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100分制)×40%+面试成绩(100分制)×60%。
按照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根据考核或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可参加学校指定的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也可提供省级三甲医院3个月内的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定的体检报告,费用自理。未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和标准执行的,不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政审与考察
体检通过人员进入政审与考察环节。考核方式:通过函调、实地走访、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个人档案等方式,审查应聘人员在原单位或学校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应聘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考察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能力、心理健康等,考察结果将作为聘用参考。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与考察合格后,方可进入公示程序。
学校依托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教职员工进行准入查询。查询拟聘用教师已纳入教师资格限制库的丧失、撤销教师资格信息、拟聘用和拟使用教职员工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拟聘用人员准入查询不通过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上级部门审核备案。聘用人员应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服从学校对工作岗位的统一安排,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我校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向人事处提交申请,未经学校同意逾期未报到的,我校可单方面解除就业协议或终止人事调配手续。新入职教师应服从学校安排,自入职起坐班2年,其中从事学生工作或其他行政工作1年。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签订聘用合同等阶段,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从该岗位报考者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程序。
五、纪律与监督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六、不可抗力因素
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和学校各项有关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市教委和我校公开招聘网站另行通知,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韩老师022-23789105
监督电话:022-23788912